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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播报】省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厅印发《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用地保障的紧急通知》,为应急疫情防控项目建设提供用地服务保障。
通知明确,在省政府公告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因防控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建设相应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等所需用地,可以先行使用。疫情结束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厅用途管制处)【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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